学生会制度章程【最新10篇】-尊龙凯时最新z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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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湖中学学生会章程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和被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映工作情况,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集中制。
第六条 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会。学生代表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 学生代表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产生学生会员会。
第八条 学生会员会职权
①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会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
④在学生代表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 学生会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www.chayi5.com←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产生,每班3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会在班级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默认。班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员、卫生员、生活员、文艺员、体育员、纪检员等。班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胆开展工作。各部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陶村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5、学生会规章制度
主席团:
1、经常同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一班人的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负责学生干部的考察分配。
2、每学期提出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3、主持召开各系学生会分会主席会议。
4、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任务。
5、协调各部门工作。
6、负责学生会外事活动。
7、加强各系学生会的联系合作。
办公室:
属于学生会的。协调机构,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以使其正常有序进行,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3、安排通知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把关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4、收集和整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资料。
5、负责各阶段考核评比工作。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学习部:
引导新一代学生的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基本任务,学习部的本质工作包括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报告会,型的辩论赛,演讲会及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举办具有本院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3、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助学活动。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映。
5、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体育部:
学生体育活动的先锋队和带头人,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己任,并在此开展思想指导下开展量的形式活动,意义深远的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达到良好效果,开展活动如“运动会”、“篮球赛”等。要求部门成员爱好体育,有一定体育特长,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技比赛,增强同学健康意识。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纪检部:
认真做好院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考核工作,督促学生会成员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1、日常工作以及各种活动、会议中严格考核纪律出席情况,维持活动秩序,使活动有序进行。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女生部:
学生会女生部主要以维护女生权益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女生及广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开展一些与当代女性息息相关的知识讲座。
2、组织开展一些女生较感兴趣的活动。
3、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二
1、各委员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凡迟到一次扣3分(五分钟为标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请假需提前一天请假并上交假条,事假扣2分,病假不扣分(发现装病扣10分),开会必须带笔记本。
2、全体例会至少提前10分钟到场,到场后需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或到处走动,按部门座位安排就坐。全体例会迟到者扣10分(以通知时间为标准),事假、病假、缺席的处理同上。
3、每学期参加校学生会活动少于3次者,扣15分(整个学期学校活动少于3次的,以1次为标准);每学期校学生会活动从未参加者,自动递交辞呈;部门活动不参加者,一次扣三分,扣完为止(中途参加的只算半次参加)。
4、策划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迟交扣2分,不交者扣10分,发现抄袭、雷同策划扣5分(抄袭部分达到70%为标准、雷同部分达到30%为标准)。
5、每学期考试挂科者,自动递交辞呈;受到学校处罚者,视情节扣5—10分或自动递交辞呈;受到校团委表彰的一次加5—10分,院系表彰除外。
6、优秀策划加5分(由部长及副部裁决),批准实施的策划加15分。凡参加过校学生会活动者,例如:表演、演讲、主持等,一次加5—10分,参赛获奖另加10分,院系活动除外。
7、找到兼职并实施的,一次加5—10分。
8、我部实行百分制,每学期总结一次,60分以下者(不含60)自动递交辞呈,70以下(不含70)取消评优及竞选等资格。
章 组织和职权 篇三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 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 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 召开。
第十四条 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 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 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办学章程及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管理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xx市市中区xx镇初级中学校,校址为xx市市中区xx镇六公丘村二组。
第三条 办学理念是:以人的发展为本,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适应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类自身发展的需求。
第四条 办学目标是:以“立志成才、全面发展”为校训,以“求真求善、求美和谐“为校风;以“博学善思、砺志尚美”为学风;以“关爱宽容、协作创新”为教风,把学校办成师生自主学习、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园地。
第五条 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积极依靠社区及家庭力量,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方教育功能,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中学,学制为三年。学校的招生、开学时间按区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校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xx市市中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全体师生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
第八条 学校接受区教育局领导,学校校长由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管部门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第九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团结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十条 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
⑴ 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团委,由校长聘任教导主任、科研室主任、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发挥督促、检查、沟通、管理的作用,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务主任是校长管理后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服务工作,为保证学校任务的完成创造物质条件。
⑵ 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立教育的诚信度,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一条 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布置的工作通过教导处、总务处及教研组具体落实。
第三章 学校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党支部对学校工作保证监督,党支部负责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学校重大问题认真参与讨论研究,保证决策的方向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 定期召开教代会,教代会审议、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并对学校工作提出积极、合理的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第十四条 学校工会维护和代表教师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学校党政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小学管理规程》的要求,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遵循育人规律,明确办学目标,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更趋科学化、民主化、人性化。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抓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流程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评估来落实国家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八条 学校教育以学生为本,抓实基础,培养能力,张扬个性,努力使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创新。
第十九条 德育工作以基础道德教育为着眼点,以行为规范教育为抓手,通过“自理、自律、自立”的学子形象建设,形成“规范加特色”的工作效应。
⑴ 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校德育工作框架。
⑵ 成立家长学校,定期为家长提供教育子女的信息和方法,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沟通,加入社区教育网络,发挥社区教育的功能。
⑶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重视人文素质教育,发挥校园文化的教育功能。
⑷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落实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
⑴ 学校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按市区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加以落实。
⑵ 教师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参加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确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学。
⑶ 学校加强质量长效管理,教导处安排好课务,对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调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重视体育工作。坚持抓好体育锻炼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第二十三条 学校重视卫生工作,加强宣传、指导、检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重视艺术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提高审美能力,培养高尚情操。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重视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热爱科学的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加强计算机特色项目建设,抓好普及、兴趣、提高三个层次的教学。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按区教育局人事科规定的定编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未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国家工资和校内课时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六章 总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预决算工作,依法收取学生的有关费用,做到收费公示制度化。加强对财产、财务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做到确保重点,量入为出,物尽其用。
第三十条 坚持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讲究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章 教师职工
第三十一条 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教师职工应具有市区规定的任职资格,职务评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按规定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遵纪守法”的教师队伍。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岗位,教职工应认真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中既要严谨求实,又要开拓创新。
第三十四条 学校保护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实际,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积极为教师进修、科研创造条件。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立奖励基金,通过考核,每年教师节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有显著成绩者,实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教师对学校作出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八章 学生
第三十八条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学校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健康(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杜绝流生,禁止对学生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四十条 学校学生应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及一日常规,学校每学年度评选三好学生,并进行表彰。设立学校奖励制度,帮助困难学生,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进行教育帮助,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十一条 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退学等,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学额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控制和调节。
第四十三条 学校全面正确地评价学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对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或不合格者,按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生效。本章程如有修改,先提请校务会议讨论,经校教代会审议,再报主管部门审批,允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学校各部门依据本章程制订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原规章制度与本《章程》相抵触,以应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校长室
白云湖中学学生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 学生会会员
第一条 xx中学的学生都是xx学生会的成员,承认学生会的章程,愿意在其中积极的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努力学习、积极锻炼、强健体魄。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虚心学习。乐于助人,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学生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学生会中有选举权、配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学生会的会议和校内媒体上,参加关于学生会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的讨论,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学生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学生会的权利。
第四条 对于模范履行学生会义务在学校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学生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 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章程、学生会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章 学生会的组织制度
第六条 xx中学学生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其基本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七条 学生会的工作人员都由选举产生。
第八条 学生会的各级委员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九条 学生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按自觉自愿的原则,差额选举产生。
第三章 学生会的干部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工作的骨干,学生会的干部要做同学们的表率,模范地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为广岛同学服务的精神。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政治科学文化知识。
(三)作风要扎实,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敢想敢干。
(四)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守信重义,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
第四章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
第十三条 班委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全班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团及学校各级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同学自身的积极作用。
(三)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挥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配合班主任坚决同各种违法放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参与和配合班级管理,为班级老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六)对同学们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科学工作、文明管理、尊重他人,监督广大同学切实履行义务,保障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对表现良好的同学和班委委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暂时表现不佳的同学提出批评但以教育为目的。
第五章 学生会的对外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在认真思考,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同时,努力广泛的联系,博采众长、学习他人,争取工作的更大进步。
学生会章程 篇六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xxxx学院各学生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第二条xxxx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xxxx学院全体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二)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四)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xxxx学院学生会接受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三)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 权利机构
第一节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xxxx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各院(系)本(专)科学生总数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团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二节学生委员会
第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出的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 主席团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学生会章程,监督学生会章程的实施;
(二)领导各院(系)学生会以及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四)收集同学对学生会及学校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将答复向全校同学反馈;
(五)评议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
(六)学代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7~9人组成,学生会主席团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或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在任期内因弹劾而被免去主席职务时,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任命继任主席,并报校党委批准,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节 学生会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下设:秘书部、学习部、礼仪部、卫生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对外联络部、体育部、技能部、网络部、素质拓展部、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宿舍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学生委员会对各职能部门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 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八条 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十九条 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院(系)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本章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各院(系)学生委员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并及时报告,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院(系)学生委员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学生委员会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院(系)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三条 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人选产生后须经校学生委员会、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 (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六章 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五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六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
第二十八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委员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 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 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 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 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 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 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 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 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 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 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 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 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 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 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 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 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 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 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
学生会章程 篇八
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生组织定名为xxxx大学xx学院学生会,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本组织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本组织的宗旨——来源于于学生,服务于学生。以“最优秀的团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工作理念,以“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xx创新、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院的建设。
第一章 任 务
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丰富我校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
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学生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协助学校及学院搞好各项学生工作,建立和谐良好的校园秩序。
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成 员
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xxxx大学xx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竞选制,任期为一年。由团委、学生会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提拔。
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学生会成员如违反校纪校规,经主席团商议后,劝其退出学生会。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和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有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有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应具备的品质: 明礼诚信,严于律己;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勤奋学习,做同学的学习榜样;
关心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学习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社会交际能力;
观察、思考、判断能力;
创新意识、团队意识。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服务原则;
引导原则;
自主原则。
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 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部门包括:秘书部、宣传部、文艺部、网络部、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外联部、女生部、xx部,十个部门,除xx部部长一名外,其他部设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维护全院学生的安全稳定。
第二十条 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且负责各种文件、报表的起草和管理。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干事要协助部长认真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需与部长商量,不可越级。若对工作有不同意见,且感觉自己的见解独特适用时,可以直接找部门分管主席商量。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会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学院团委学生会。
白云湖中学学生会章程 篇九
第一章总纲
学生会是一种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同时它也是学校下设的机构之一,从属学校领导,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工作。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学生会的基本原则。自我管理是通过学生会这个机构对学校的学生进行管理;自我教育是通过学生会与学校领导的配合,利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对学生的各个方面的素质进行加强;自我服务是学生会通过具体的工作,对学生的要求、想法进行处理,或进行某些方面的实践,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要领
一、学生会在学生中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权力,同时,学生对学生会也有监督的权力,以及对于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的是否忠于职守、以身作则。
二、学生对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都有参与的权力。
三、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1、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组织召开学生干部会,传达学校各部门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汇报,并向校团委和政教处汇报工作。
2、校学生会纪检部工作内容:
(1)监督检查各班学生的仪表仪容(包括指甲卫生,头发标准,校徽佩戴,着饰着装等)
(2)监督检查各班学生的行为习惯(包括晨会纪律,早操、眼保健操,课间休息情况等)
(3)监督检查各班教室卫生维持情况(包括讲台、黑板、地面、卫生角卫生等)
(4)监督检查各班包干区卫生维持情况(包括走廊、、操场、墙面、垃圾桶卫生等)
2、校学生会宣传部工作内容:
(1)定期组织各班宣传委员制作黑板报专刊。并对各班黑板报进行统一拍照、留档、打分和评奖。
(2)定期组织宣传部成员,对学校宣传栏进行布置。
第三章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4.谦虚。谨慎不可利用自己是学生会干部的理由四处夸耀。耀武扬威。公报私仇。
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6、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一丝不苟、大公无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多加听取学生对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并对此进行分析总结,借以自我完善。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3)工作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的
(4)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5)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6)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7)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现象;(以班级名次为标准)
学生会制度章程 篇十
学生会制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 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 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 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 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 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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