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优秀10篇】-尊龙凯时最新z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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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为规范 篇一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广大教师的职业行为,增强职责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要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精神,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和群众荣誉,不得刻意索取待遇,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不备而教、不批改学生作业。

三、服从分工,讲求团结。要服从学校分工安排,维护群众利益,同事之间要互敬互谅、讲求团结协作,不得拉帮结派闹小团体。

四、爱护学生,平等相处。要关心爱护、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强迫学生休学、转学、退学。

五、严谨治学,遵章守纪。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得以个人名义在校外兼职,不准参与赌博、邪教、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

六、廉洁从教,严于律己。要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礼物,不准理解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书籍、教辅资料等,不准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透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退休教师带给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七、尊重家长,相互信任。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推荐,不准训斥、指责、刁难和侮辱学生家长。

八、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言行举止等方面以身作则,自觉为学生率先垂范,做到行为规范、为人师表、教学相长。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得向学生施以任何名目的罚款,不得在评优、晋级、晋职、调动、招生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言语行为规范 篇二

1、语言要规范,善于使用普通话教学。

2、语词要规范,避免使用方言语词。

3、语法要规范,避免语词搭配不当。

4、语风要规范,要适应场合、对象。

5、语言内容要规范,避免粗俗、不文明的语言。

6、用词要准确,避免错用或误用。

7、语句要完整,意思表达准确。

8、语义要明确,避免模棱两可。

9、表述简洁干净,减少重复表达。

10、表达严密,条理清楚,避免自相矛盾。

11、表达顺序得当,避免混乱。

教师行为规范 篇三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依据省、市、区及学校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收费办法进行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二、严格贯彻、执行学校要求,与省、市、区及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力求实现班级风气正,学风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增加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融洽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的关系,经常通过家访等形式与家长沟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管理班级的群体。

四、不以任何借口为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辅导。不强迫学生参加课外学习。

五、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关注弱势群体。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把学生撵出课堂,不让学生写机械重复性的作业。

六、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书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它物品、商品。

七、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八、不让学生为自己服务,不让家长为自己办事。

九、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不挤占课时、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提前上课或延后放学,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十一、科学布置课外作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小学生作业的相关规定,力求学生的课外作业科学合理,不加重学生的负担,并且要提前研做作业,所布置作业力求年级组统一。

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待教学质量和教学检测问题,不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

十、经常向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十一、组织学生活动前,要有明确的活动要求和具体活动措施,不得中途让学生离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篇四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师法》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教育法规,结合二七区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二七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 思想道德规范

第三条 严守政治纪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按时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政治修养。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家和民族的事,不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课,不组织或参加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集会、游行活动。严禁发表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与党和国家方针相违背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第四条 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做有损教育形象的事,不说不利教育发展的话。

第五条 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严禁以各种方式造谣诽谤他人,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严禁组织或参与邪教、赌博、传销和迷信等活动。

第六条 严明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上课要提前候课,按时上下课,不擅自缺课、调课;工作时间严禁打电话聊天、睡觉、下棋、打牌、上网玩游戏、看娱乐电影。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外出学习、考察须经批准,不随意延长在外时间、改变活动路线。自觉服从组织调动和学校工作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严禁教唆学生作弊或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试题、偷改学生成绩等。工作日中午时间不准饮酒。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第七条 依规廉洁从教。 禁止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禁止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物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禁止利用学校设施、器械干私活。

第八条 坚持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学历,参加各级各类评选活动不营私舞弊。尊重他人学术成果,不抄袭他人论文。

第三章 教育教学规范

第九条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有效沟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激励评价,注重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爱护学习有困难、心理有异常、行为有偏激、身体有特异、家庭有特殊的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让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落实教学常规。明确本职工作目的和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刻苦钻研业务,坚决杜绝教学事故。

第十一条 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严格按课表上课,课前应备好课,并写出教案,不允许不备课上课。上课前,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一切课前准备,不准拖堂,不准提前下课。不坐着、不伏在讲桌上讲课,不无故离开课堂。精心设计作业,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和订正辅导。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的不足,及时进行集体或个别辅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培优补差工作。重视对课外兴趣小组的指导,不加重学生的课外负担。

第十二条 努力提高执教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相关理论。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进修,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探索,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型、研究型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交流,互相听课,做好听课笔记。积极参与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撰写科研论文和反思。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媒体辅助教学,积极进行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浪费、闲置教育资源。

第四章 日常礼仪规范

第十三条 待人接物热情、礼貌。公共场所语言规范、健康、准确,使用礼貌用语。文明办公,不做干扰他人的事。严禁在学生、家长面前争执问题或议论他人和学校的事情。对来校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予以答复。家访要选好时机,举止庄重,避免单纯的“登门告状”,全面具体地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多从鼓励出发,语气和蔼可亲。

第十四条 仪表(包括发式、穿戴、化妆)大方、整齐、清洁,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校园。男教师不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女教师不化浓妆、涂染指甲、染艳丽彩发,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首饰。

第十五条 保持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任何时间不得酗酒,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 自觉维持学校秩序,不随意引外人入校园,不在校内骑车,驾驶机动车辆应缓行,严禁校内鸣笛,严禁行车影响学生路队秩序。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文明上网自律公约》,认真学习网上知识,不浏览不良网站和信息;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在网上发表帖子、发表文章等应按相关网站规则操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教育体育局是贯彻落实《规范》的主管部门,各责任科室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规章制度、教师行为评价制度,把评价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九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是《规范》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形成完善的教师行为奖惩机制,把教师行为考评情况作为教师聘任上岗、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范》的教师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惩处。各中小学、幼儿园可依据本《规范》和单位实际,组织教师制定相应的'细则。

第二十条 校长(园长)是落实教师行为规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行为规范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和考核,要形成完善的教师行为规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教师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具体实践者,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共同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 教育体育局相关责任科室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师德建设,开展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师德的内化,培养良好的师德风范、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教师行为”意见箱,公布“教师行为”投诉电话,经常听取各方面对教师行为规范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诫免、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纪律处分。凡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当年一律禁止提拔、调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涉及部门或单位的,要对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违纪人员是党员的要按党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教育体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由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篇五

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三、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正确使用老师用语,对家长要有热心,对孩子要有爱心,使家长对幼儿园放心,让孩子在幼儿园愉快,健康的生活。

四、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 过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

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岗和接待来访者。

八、主动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接受家长批评和建议;不私自接受家长的馈赠,与家长谈话注意方法,注意老师身份。

九、保护儿童健康和利益,不使用幼儿的物品,不让幼儿干力不能及的劳动,保证幼儿安全。

十、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教师行为规范 篇六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师法》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教育法规,结合二七区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二七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思想道德规范

第三条:严守政治纪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心实践科学发展观,按时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政治修养。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家和民族的事,不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课,不组织或参加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集会、游行活动。严禁发表不贴合国家对外政策、与党和国家方针相违背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第四条: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不做有损教育形象的事,不说不利教育发展的话。

第五条: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严禁以各种方式造谣诽谤他人,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严禁组织或参与邪教、赌博、传销和迷信等活动。

第六条:严明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上课要提前候课,按时上下课,不擅自缺课、调课;工作时间严禁打电话聊天、睡觉、下棋、打牌、上网玩游戏、看娱乐电影。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外出学习、考察须经批准,不随意延长在外时间、改变活动路线。自觉服从组织调动和学校工作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严禁教唆学生作弊或透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试题、偷改学生成绩等。工作日中午时间不准饮酒。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第七条:依规廉洁从教。禁止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禁止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物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带给服务。禁止利用学校设施、器械干私活。

第八条:坚持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学历,参加各级各类评选活动不营私舞弊。尊重他人学术成果,不抄袭他人论文。

第三章:教育教学规范

第九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有效沟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激励评价,注重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爱护学习有困难、心理有异常、行为有偏激、身体有特异、家庭有特殊的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让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落实教学常规。明确本职工作目的和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资料,刻苦钻研业务,坚决杜绝教学事故。

第十一条: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严格按课表上课,课前应备好课,并写出教案,不允许不备课上课。上课前,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一切课前准备,不准拖堂,不准提前下课。不坐着、不伏在讲桌上讲课,不无故离开课堂。精心设计作业,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和订正辅导。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的不足,及时进行群众或个别辅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培优补差工作。重视对课外兴趣小组的指导,不加重学生的课外负担。

第十二条:努力提高执教潜力。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相关理论。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进修,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探索,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努力使自我成为学习型、研究型教师。用心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交流,互相听课,做好听课笔记。用心参与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撰写科研论文和反思。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媒体辅助教学,用心进行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浪费、闲置教育资源。

第四章:日常礼仪规范

第十三条:待人接物热情、礼貌。公共场所语言规范、健康、准确,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办公,不做干扰他人的事。严禁在学生、家长面前争执问题或议论他人和学校的事情。对来校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予以答复。家访要选好时机,举止庄重,避免单纯的“登门告状”,全面具体地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学习状况,多从鼓励出发,语气和蔼可亲。

第十四条:仪表(包括发式、穿戴、化妆)大方、整齐、清洁,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校园。男教师不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女教师不化浓妆、涂染指甲、染艳丽彩发,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首饰。

第十五条:持续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任何时间不得酗酒,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自觉维持学校秩序,不随意引外人入校园,不在校内骑车,驾驶机动车辆应缓行,严禁校内鸣笛,严禁行车影响学生路队秩序。

第十七条:严格遵守《礼貌上网自律公约》,认真学习网上知识,不浏览不良网站和信息;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在网上发表帖子、发表文章等应按相关网站规则操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教育体育局是贯彻落实《规范》的主管部门,各职责科室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规章制度、教师行为评价制度,把评价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十九条:各中小学、幼儿园是《规范》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构成完善的教师行为奖惩机制,把教师行为考评状况作为教师聘任上岗、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众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范》的教师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惩处。各中小学、幼儿园可依据本《规范》和单位实际,组织教师制定相应的细则。

第二十条:校长(园长)是落实教师行为规范的第一职责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行为规范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和考核,要构成完善的教师行为规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教师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具体实践者,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共同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教育体育局相关职责科室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师德建设,开展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师德的内化,培养良好的师德风范、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教师行为”意见箱,公布“教师行为”投诉电话,经常听取各方应对教师行为规范落实的意见和推荐。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要视状况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诫免、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纪律处分。凡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当年一律禁止提拔、调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涉及部门或单位的,要对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状况追究相关领导的职责;违纪人员是党员的要按党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教育体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篇七

一、教师的一切行为应当遵循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并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违规补课和家教家养,严禁打牌赌搏、从事封建迷信和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二、教师应按时参加周一的升旗仪式。参加升旗仪式时,应衣着整洁,一般不允许背包挎包(带包者升旗时应用手提着),到达指定位置后即稍息等待,保持前后距离,队列整齐,不允许扎堆谈笑。在升国旗时,要肃立(立正,双手垂直贴于裤缝线,表情要严肃庄重),面向国旗行注目礼。不要抱手背手,或将手插进口袋,更不要勾肩搭背,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参加升旗仪式时有不符合此规范并不接受教育者,以师德师风不良行为记入师德档案。)

三、参加各种会议要准时,要尊重他人,认真倾听别人发言,不可讲小话,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参加露天会议,如遇晴天,不允许打伞遮阳,不允许扎堆议论,要用自己的行为给学生作出表率。

四、教师应爱岗敬业。上班要准时(以上级规定的上班时间为准),签到要及时,有事要请假,销假要及时。上班后首先整理内务,自己的办公桌上要摆放有序,不可杂乱无章,值周教师要认真打扫卫生;上班不许串岗,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准时下班(以上级规定的放学时间为准),不早退。

五、教师上课前要作好充分准备,于预备铃响前到达教室门前巡视。上课仪态要求参见学校颁发《教师仪表行为规范》,上课要求参见教导处颁发的《教师上课常规要求》。重申以下几点要求:上课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擅离课堂,不准坐着讲课,不准提前下课,不准拖堂。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注意教育方法,不准停课处理,不准逐出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教师举止要落落大方,谦恭有礼,不要粗野蛮横、轻浮放荡。不要不拘小节,站姿:身体要自然保持正直,不要东歪西靠;坐姿:姿势要端正,不要翘腿摇脚,或将脚搁放于茶几,更不能显出懒散的样子;行走:脚步要轻快,上下楼梯靠右行,如遇急事,不要慌张奔跑。

七、教师要说普通话,谈吐文雅,富于情趣,语言要文明礼貌,表达要准确规范。在别人与他人交谈时,不要凑前旁听;与别人交谈时,应耐心等待别人把话说完;说话时,手势不要太多,也不要放声大笑,或不顾他人高谈阔论。交谈中若要离开或接听电话,应向对方打招呼,表示歉意;交谈中,应尊重对方的民族习惯,一般不要打听对方的年龄、履历、婚姻、薪金等私生活方面的情况,谈话内容最好选择轻松愉快,大家喜闻乐见的话题,如遇别人谈起你不熟悉的话题,要洗耳恭听,不要不懂装懂,发表一知半解的言论。如遇他人赠与名片,应恭敬地双手捧接,接过名片后要有意识地阅读一遍,切不可不看就随手塞入口袋,或随手扔掉。

八、教师要做遵守社会公德的楷模。在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乱丢乱扔乱吐,尽量不吸烟。模范遵守交通规则,骑车靠右行,横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乘车不抢座,并主动给老弱病残让座。

九、教师接待他人要以礼相待,以诚相见。上级来访,接待周到,对领导交待的工作,要认真听记,领导了解情况,要如实回答,领导前来慰问,要表示诚挚的谢意,领导告辞时,要起身相送。下级、家长、学生来访,接待要亲切热情,除遵照一般接待礼节外,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听取,睿智回复,来访结束时,要起身相送。

十、教师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宽宏大度,不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不听信、传播小道消息和谣言。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向上级反映情况要真实,不弄虚作假。要知错必改,不文过饰非,争功诿过。要相信科学,不信迷信。

十一、宴请是社会交往中常见形式,恰到好处的宴请会增加友谊。赴宴要准时,仪表要整洁大方。在排位时,要听从主人安排。入座后,主人招呼,即可开始进餐,取菜时,不可盛得太多。吃东西要文雅,细嚼慢咽,不要狼吞虎咽,不要用筷子在菜盘中乱翻,需要翻动菜时要用勺子。嘴里有食物时,切勿说话。当主人起身祝酒时,应停止进餐,并注意倾听。饮酒不要过量,适时敬酒,但不要硬劝强灌。用餐未毕,不要轻易离席,有事先行,须有礼告辞。剔牙时,最好用手或餐巾遮住口,不可随便乱吐。最好不要带病赴宴。

十二、教师要多读书,读好书,做睿智谦逊好学的人,不要不懂装懂。八小时之外应做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篇八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广大教师的职业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要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精神,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和集体荣誉,不得刻意索取待遇,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不备而教、不批改学生作业。

三、服从分工,讲求团结。要服从学校分工安排,维护集体利益,同事之间要互敬互谅、讲求团结协作,不得拉帮结派闹小团体。

四、爱护学生,平等相处。要关心爱护、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强迫学生休学、转学、退学。

五、严谨治学,遵章守纪。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得以个人名义在校外兼职,不准参与赌博、邪教、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

六、廉洁从教,严于律己。要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礼物,不准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书籍、教辅资料等,不准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退休教师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七、尊重家长,相互信任。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准训斥、指责、刁难和侮辱学生家长。

八、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言行举止等方面以身作则,自觉为学生率先垂范,做到行为规范、为人师表、教学相长。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得向学生施以任何名目的罚款,不得在评优、晋级、晋职、调动、招生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章 公共礼仪 篇九

第二十九条 待人接物热情、礼貌。注意教师身份,彰显文化素养。公共场所语言规范、健康、准确,使用礼貌用语、文明办公,不做干扰他人的事。严禁在学生、家长面前争执问题或议论他人和学校的事情。对来校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予以答复。

第三十条 仪表(包括发式、穿戴、化妆)应大方、整齐、清洁,不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衫、超短裙进校园。男教师不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女教师不化浓妆、涂染指甲、染艳丽彩发,不佩戴分散学生注意力的饰品。

第三十一条 保持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第三十二条 正确使用网络,认真学习网上知识,不浏览不良网站和信息,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遵守网络规则操作,严禁在网络上造谣诽谤他人。

第三十三条 自觉维持学校秩序,不随意引外人入校园,不在校内骑自行车,驾驶机动车辆应缓行,严禁校内鸣笛,严禁行车影响学生路队秩序。

第三十四条 行为合乎规范,形象为人师表。一举一动符合师德规范,合乎社会对教师的要求,真正做学生的表率、社会的楷模。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篇十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是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结合。只不过道德属于宏观,行为比较具体;道德规范侧重于思想、态度、情感的指导,行为规范侧重于职业活动行为、人际交往行为、仪态仪表行为等方面的指导。

1、爱国守法具体做到:

(1)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上去。

(2)依法执教,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做法律禁止的事,用相关法律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如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能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能损害学生权利等。

(3)爱国的具体表现就是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4)引导学生爱国守法。

2、爱岗敬业具体表现

(1)爱岗:热爱自己选择的岗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热爱工作;热爱学生,对学生的人格和生命的尊重、对学生潜能和自觉的信任、对学生思想和行为的理解、对学生缺点和不足的宽容。

(2)敬业:用一种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关爱学生具体表现

(1)强调对全体学生都要关心爱护,尊重每一个学生,对所有学生平等公正。

(2)严慈相济,做良师益友的表现:在细节中体现对学生的关爱,用发展的眼光看学生,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关爱与严格紧密结合,做到严而有理,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恒。

(3)保护学生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

关心学生健康:关心学生身体锻炼,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维护学生权益:制止有害于学生的不良现象,与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的具体要求有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规律及教育与人的发展关系的规律。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要注重发展性评价。采用赏识鼓励性评价。

5、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10篇《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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